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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起草《意见稿》倒逼微商内容创新

[摘要]风风火火的微商再次受到来自政策层面的“关照”。日前,商务部起草的 《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网店、电视电话购物、微商等“无店铺”经营行为,将迎来更为严格的管理。 《意...

风风火火的微商再次受到来自政策层面的“关照”。日前,商务部起草的 《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网店、电视电话购物、微商等“无店铺”经营行为,将迎来更为严格的管理。

《意见稿》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不得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向其发送推销信息。其中,无店铺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不正当竞争,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一出,引发业内人士高度关注。到底对微商有什么影响?能否促进微商规范化健康有序发展、并成为主流经营渠道?

《微商网》采访了多位微商、厂家、专家发现,有未获知消息的,有积极应对的,有无所谓的,更多是认为《意见稿》将促进微商规范发展,其中,工信部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秘书长凌教头指出,政策强化对“无店铺”的管理,有了规矩以后,将更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其中,微商朋友圈内容创新势在必行。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各方反应。

微商意见稿

业界人士:有人担忧,有人无畏

@ 璐婷 微信个体零售商:我觉得内容如何是我们的自由,如果连这个都受限制,那我就做不了微商,赚不了钱了,我还玩app干嘛。

@ 徐超印销售总监:这个《意见稿》推出来不知道能不能实施,如果能实施的话对规范“无店铺”和严厉打击假货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面临着一个问题,之前很多开网店的,做微商的,他们有相当一部分人都是没有场所的,随着《意见稿》的出台,是不是这些个体都要办起营业执照了,这就面临着他们当中都要向个体户型转型,或寻找其他的出路,而且转型以后,随着营业额的增长,是需要征收一定的企业所得税的。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着他们的成长,并在这期中扼杀了不少个体网店。

@ 弗兰克 化妆品行业CEO:《意见稿》真的要出台的话,得要跟几个业内前几强好好议论一下未来微商的推广模式才行。

@ 刘三来 碧鸥国际总经理:只要是合理的规范,都会让所有的模式走向正道,但是政府不能有太多的干预,规范要符合大多数正规企业的利益,我想是好事。政府可以引导、规范、指引,甚至给予政策的支持,但是干预企业的市场正常运营就肯定是不行的。

@ 朱珠 香港晶晶兔贸易有限公司创始人、资深营销讲师:我认为只要做到以下这两点,就能大大避免《意见稿》所反对的事情:第一、微信跟传统的推广平台肯定是存在差异化,我更主张以分享的方式把一些真、善、美又有一定品质、效果的产品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其次,未来的微商肯定需要公司化运营,只有一体化、系统化以后微商的路才能走得更长远。

@ 曹女士 品牌总代理商:这个《意见稿》对我们一点影响都没有,很早的时候,我就引导大家做落地化的微商。当时我们就认为微商落地化经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必定将取代现在单一的线上和传统模式。今天,我们的品牌采取的方式也主要以扶持微商线下聚焦、线上引流,同时采取各地发展微商线下资源的模式。未来我们的品牌微商将会区域覆盖化、微商品牌连锁化,甚至打造品牌微商生活馆,帮助代理商更快的落地规范运营。

微商意见稿1

《意见稿》生逢其时,值得点赞

@吴志刚 化妆品营销专家

首先,我个人感觉《意见稿》当中也没有太多非常实质性的约束和规避。反而觉得它的出台生逢其时,在一定程度上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的产品,并规范了微商市场的整体队伍,是值得点赞的。

第二点,关于时下大家对无店铺销售行为会造成一定的约束担忧,我觉得还要再观望。因为现在无店铺的整个销售行为整体是非常混乱的,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也非常复杂。国家对无店铺整个业态没有太清晰的了解之前,也不会冒然出具一些管理的约束方式。相反,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需要更多的就业管道。所以,目前的情况更多的是放水养鱼,而不会简单地去打压或者打击无店铺的销售方式。

 

倒逼微商内容创新

@凌教头 工信部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秘书长、微商圈“新华字典”《微商创业者手册》作者

微商未来的发展能引起政府层面、主流媒体的关注,微商行业肯定会有一个非常良好的发展上升空间。而且,我认为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来推动微商行业的整体发展。我们对于这个政策不要从一个叫监管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更多地放在政府推动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对于“无店铺”的管理,其实有了规矩以后,更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

其次,这个《意见稿》对目前微商的整体发展来讲,没有多大负面的影响。因为从朋友圈目前的生态来说,朋友圈就是我们说的微商跟PP店铺,微商属于主动生发的,PP店铺属于被动搜索。主动生发并不代表主动骚扰,《意见稿》提及的“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不得向其发送推销信息”。

对微商而言,可从三个心态来看待,首先从朋友圈来看,微信本身的属性特征就决定了它不属于主动骚扰的范畴,作为朋友圈内部的分享,你可以选择不看,也没有人强制性要求你看;第二、如果在微信群里面,你可以选择退群,也可以选择把发广告的人踢出去;第三,如果有一个人主动生发短信群发、QQ群发广告骚扰,你也可以选择屏蔽他,甚至把他拉进黑名单。

同时,在骚扰的角度上可向我们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那就是内容大于品牌,也就是说内容开始显得非常重要了。微商属于“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个改革时代,同一个产品,经不同年龄、性格、爱好、兴趣、特长、角度的人去分享,就会产生不同心得的分享内容,这个就要看你怎样创造这个内容。

对于那种千篇一律的分享,我想市场也会要求它变革。目前,我们发现做得好的微商都开始重视内容的分享了,许多品牌还会给VIP客户开设许多线下参与的活动,同时增加客户体验感。从这两年微商的整个快猛发展来看,其实现在很多优秀的微商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关注到这个问题了。

我想从这三点来看,我们应该是站在一个很高兴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而大家也不必太惊恐,它对微商的未来是一个利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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