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创业频道 > 创业新闻 >

河南设发展众创空间专项资金 奖补孵化场地改造

[摘要]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完善孵化载体建设,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培育打造河南经济发展新引擎,16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通知,不仅对孵化载体建设项目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完善孵化载体建设,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培育打造河南经济发展新引擎,16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通知,不仅对孵化载体建设项目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项目中的科技人员创业资助、大赛获奖团队创业进行补贴资助,更重要的是在全省选择若干省辖市、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开展“创业券”试点。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资助内容

  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10万元

根据通知,此次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其中,支持孵化载体建设,申请主体为孵化载体。其中包括:孵化场地改造费用奖补,对2014年6月1日以来,租赁、使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单位的闲置厂房、楼宇建设孵化载体,且场地改造已经竣工的,按照孵化场地改造费用(不含基础设施建设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孵化服务奖补,对2014年6月1日以来,孵化载体无偿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提供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公共技术、法律、财务等服务,按照其服务费用的50%给予奖补。

对孵化载体新增孵化面积、入孵企业等进行补贴,对2014年6月1日以来,孵化载体以自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新增孵化场地面积,新增入孵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奖补。

孵化资金配套支持,2014年6月1日以来投向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孵化载体配套支持。

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包括:科技人员创业资助,对2014年6月1日以来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大赛获奖团队创业补助,对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河南省科技创业雏鹰大赛”获奖的优秀团队一年内在河南省内注册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创业补助。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通知》也明确了申报专项资金的条件,其中孵化载体需要是在河南省内注册的,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教育、工信、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以及纳入《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载体。

而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认定,并经国家备案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符合,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的2014年度数据齐全、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中小企业。

与此同时,所有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对同一申报单位的相同工作不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内容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已经支持过的本次不再支持。

特别提醒,孵化载体建设项目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项目中的科技人员创业资助、大赛获奖团队创业资助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补贴开启

  “创业券”试点期一年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为了降低创业门槛,我省大胆率先尝试“创业券”试点补贴。“我省将在全省选择若干省辖市、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开展‘创业券’试点,试点期一年,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重点面向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载体内的创客和创业团队发放‘创业券’,用于支付相关创业活动支出,省财政根据市县财政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申请

  创业团队向所在的地市申请

该负责人说,此次“创业券”试点补贴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各个市,引导各市去营造自己的创业环境,申请创业券是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每个市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一个打包的方案递交到科技厅,各创业团队到时根据每个市的情况向各自所在的市进行申报。“我们只看市里的方案,具体操作都由各个市来进行,这只是尝试,摸着石头过河,也可能郑州的方法和洛阳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许昌可能有另外一种方式,我们在做的过程也是积累经验的过程,看哪种方式更有效,也是找问题的过程。”


豫都网微信

《河南设发展众创空间专项资金 奖补孵化场地改造》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cy.yuduxx.com/cyxw/19695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