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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振兰:互助保险来袭 该借助互联网去拥抱吗?

[摘要]相互保险或者说众保模式,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鲜的概念,先来看看传统商业保险与互联网的融合吧。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虽然互联网保险虽也异军突起,得到众多险企的重视,但是从保费收入上来看,2014年互联网保险858.9亿元的交易量也仅仅占到行业总量的4.2%。...

相互保险或者说众保模式,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鲜的概念,先来看看传统商业保险与互联网的融合吧。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虽然互联网保险虽也异军突起,得到众多险企的重视,但是从保费收入上来看,2014年互联网保险858.9亿元的交易量也仅仅占到行业总量的4.2%。

按照马云所说,互联网要“做别人做不了、做不好、不想做但又不得不做的事”。具体到保险业,传统模式已显出衰败之像,营销员人海战术、销售误导、银行存款变保险、车险健康险投保容易理赔难等一系列问题,都显示了传统模式与消费者之间从未建立起亲密的信任关系。客户差评在传统模式看是大难题,在互联网来看更是机会和施展的空间。

笔者认为,传统互联网保险的困境体现在,产品复杂多样,用户无法快速寻找、理赔手续复杂等弊端。互联网保险不单单只是保险与互联网简单的加和,互联网对于互联网保险平台的作用不仅仅是一种营销获客的手段与渠道,而是要让互联网深入到产品的设计,根据用户的实际状况开发出满足用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所以这就要求要改变产品的设计思路和平台的运用流程。除此之外,巨大的人力需求使得保险行业入门门槛较低,导致一线业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不过,当传统保险“触网”难碰火花,如今随着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相互保险或者说互助保险热浪袭来,我们该借助互联网去拥抱吗?

近日某专栏专家发文指出,通过在相互保险以及类似众保组织上发力,打造平台聚集客户进而吸引资本,先考虑客户数量,再考虑运营问题,认为一个好的概念就可以带来客户的聚集,似乎脱离保险实际。

该批评者“担忧”:未来多数的相互保险公司将成为资本的傀儡。比如与相互保险有着较高相似度的公募基金对比,同样是收取管理费,同样是收益归参与者共有,但是在中国的特殊环境下,基金发展成利益输送者甚至基金黑幕。

甚至还认为,相互保险如果参与较多的资金归集产品,则主发起人有动力进行利益输送;如果为普罗大众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则主发起人无利不起早,根本没有动力发起组织。该评论还指出,以三马的江湖地位,尚且还需要真金白银十几亿元来建立众安在线,相互保险发起人只依靠一个创意、一个网站、一个APP就试图相互保险吸引来客户,这样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护城河”窄了浅了一些,太容易被复制,自然无法享有高价值。投入真金白银的仍在遵循保险的发展规律。

看罢似乎有理有据,因为有公募基金的黑幕前科,互联网互助平台无辜躺枪。但笔者想来想去,不知道该评论是在针对“相互保险”还是在针对“互联网”,还是在针对“中国特殊环境”。

笔者认为,争议的核心还在对保险保障的初心上,难道在保障领域,必须得舍得砸钱,方显初心本质?更有对互助平台所谓“莫须有”的罪名是:平台会有利益输送。数字不会撒谎,当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跑路,我们何曾在新闻上看到过互助平台的此类报道?没有,从来没有。对此,笔者有以下三个观点:

(1)如果是在针对“相互保险”,笔者认为,如果一味认为保障行业是资本密集就将创新一概否定是错误的看法。担忧相互保险发展成为基金黑幕而否定相互保险,似乎有点因小失大,不能因为怕受骗就不去谈恋爱,不能因为相互保险或众保平台未来可能“莫须有”的问题而拒绝新模式的发展。我们不如跳出中国的现状,看看世界是怎么样的:

平安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相互保险是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欧美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而2014年的全球4.5万亿美元的保费市场,相互保险贡献也占了30%左右。我们会问一个问题,中国会不会这样呢?

(2)如果是在针对“互联网”的参与,那更不容置疑:互联网+互助在中国擦出火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殊不知,在18世纪以来欧美及日本相互保险正方兴未艾的时候,互联网还没有出现,而中国的相互保险热此时正开始升温,互联网已经在中国颠覆了一个个行业,所以互联网+相互保险必将是成为“中国特色”。

记得2014年当保监会相互保险征求意见稿出台之际,一篇《当淘宝遇上遇上相互保险》就给传统保险敲响了警钟。“当互联网颠覆传统银行业的时候,我们还在忙着要规模;当互联网瞄准保险网销的时候,我们还在忙着评估哪些才是可保风险;当互联网已经开始对客户进行数据分析的时候,我们还在忙着跟竞争对手比拼收益;当互联网着眼于用户基础保障的时候,我们却在围绕着“类赌博型”产品乐此不疲。”

同理,如果是互联网遇上互助保障而产生的“众保模式”,更是回归了保障的本源,所谓相互保险,就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的共保形式,在互联网的融合下,打破了地域的限制,消除了支付的壁垒,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成本,降低了投保或者参与的成本,何乐而不为呢?笔者更是认为,保险同行更要融合进去,毕竟300多万保险营销员朋友也需要面临一个巨大的转型。

(3)如果是在针对“中国特殊环境”,由于中国特殊环境,所以相互保险或者众保模式将危害巨大?笔者认为,其实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可以让新事物的出现不会有其他延伸的影响。相互保险及众保模式的火热,互联网的融合,是不可抗拒的潮流。笔者更认为,互联网+相互保险将更适合中国这片土壤。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保险密度为1479元/人(237.2美元/人),保险深度为3.18%。在中国保险市场还有巨大的挖掘空间,但传统商业保险,特别是人身险较高的投保成本已经将较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排除在外,而加上社保的尚不健全,居民风险意识的提高,移动互联网的发达,互助保障使成本降低,将极大的促进居民保障刚需的迸发。

正所谓:所有的颠覆终究是一种回归,互联网互助让保障回归到了最原始的状态,未尝不是另一种进化呢。或许我们应该拥抱正在如火如荼的保障进化当中。正如凯文·凯利在《失控》中写道的:“你力所不逮的,进化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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