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0 11:32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近年来,互联网领域融资活跃,行业发展处于上升通道。投融资活动总体呈现三个特点。首先,资金占比更加多样化。除风险投资外,互联网行业内部投资占比加大,同时线下领域开始进行“互联网+”布局。其次,单笔估值规模日益庞大,融资阶段向后倾。随着行业投资逐渐重视长远布局,亿元级别的融资案例占比不断提高。第三,IPO规模激增,再次恢复到2008年金融危机前的水平。而境内融资环境转变也吸引了互联网企业回归国内上市。
“互联网+”领域成为投资热点
从投资领域来看,生活服务O2O领域成为投资重点。移动电子商务、出行用车、在线文娱、网上旅游预订、企业技术支持等领域逐渐成为近年来互联网领域投资的热门。
电子商务方面,作为盈利模式较为成熟的领域,近年来不断获得资本市场关注。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移动电商逐渐吸引了大批资本。目前,我国移动导购类App用户活跃度前三名美丽说、蘑菇街、口袋购物中,后两家企业在2014年分别获得了2亿美元的D轮融资和3.5亿美元的C轮融资,而美丽说早在2012年年底就已获得由腾讯公司领投的数千万美元的D轮融资,预计该领域有望在2015年发起IPO。
出行用车方面,用车类软件在腾讯投资滴滴打车和阿里投资快的打车的带动下再放异彩,包括携程、58同城、人人网在内的数家互联网企业均对互联网用车类软件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投资。
在线文娱方面,阿里于2014年4月联手云峰基金以12.2亿美元入股优酷土豆掀起了在线文娱投资热潮,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等领域都获得了较大规模的业内投资。据公开资料统计,2014年全年,网络视频得到的业内投资金额近百亿元,网络文学得到的业内投资金额逾50亿元。
旅游预订或许是互联网业内投资最为频繁的领域之一,仅2014年披露的投资规模就已超过100亿元,频繁的业内投资一方面体现了旅游预订业务发展的火爆局面,另一方面也预示着该领域存在集聚的空间和可能性,预计未来1~2年内,该领域将加速整合。
资本线上线下双向进入
除狭义的互联网服务业务外,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提供线上服务、互联网企业涉足基础网络和设备制造近年来持续火爆,“互联网+”得到资本市场青睐。
首先,近年来大型互联网企业主动投资线下领域,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领军者。一方面,行业内部企业已经无法满足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布局和创新的发展需求,BAT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布局重点开始向行业外部延伸。除了电子商务和网络游戏等行业本身的主流领域外,上层的文化传媒和下层的技术服务也逐渐成为巨头的主要布局对象。例如阿里斥巨资入股恒大、并购文化中国,利用充裕的流动资金开始广泛涉及文体领域;腾讯重金入股商贸地产开发商华南城,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商贸服务。另一方面,大型互联网企业还将投资视角扩展到国际,美国的成熟互联网市场成为其投资的又一热点。例如,阿里2.8亿美元投资社交软件Tango,尝试进军海外移动社交领域;百度和阿里先后分别投资租车软件Uber和Lyft。中国互联网企业在逐渐成为“走出去”生力军的同时,积极吸收国外互联网发展的先进思路和技术,提升行业敏感度,将美国在O2O方面的成熟经验应用到我国“互联网+”的实践中。
其次,传统制造业、生活服务、金融、文化传媒等线下领域加紧线上布局,“互联网化”趋势明显。一方面,传统企业的线上化转型获得了资本市场认可。如东软医疗互联网化转型得到资本市场充分高度认可,获得弘毅投资、高盛、东软控股等机构37亿人民币的联合投资。另一方面,传统企业主动投资线上领域,将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定位为未来的战略布局重点。例如,传统媒体企业中文传媒以26.6亿元收购智明星通,主动转型互联网媒体;万达出资20亿元获得快钱支付的绝对控股权,试图打造O2O帝国。这些案例体现了传统产业与互联网企业相结合,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机遇,推动商业模式转型创新。
营造健康的投融资环境
投融资活动助推“互联网+”融合创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发展平台,宜大力支持。
第一,倡导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并引导企业回归境内上市。在当前投融资供需两旺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倡导互联网企业的理性融资和谨慎经营,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支撑行业长远发展;另一方面要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融资环境。当前,战略新兴板、股票注册制以及新三板转板等制度即将落地,宜引导赴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有序回归境内上市。
第二,关注重点企业和领域投资并购活动,促进公平竞争。应防范大型企业为巩固市场优势所采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并购活动,要加强并购审查;对于不正当竞争和滥用支配地位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要加强行业管理和反垄断执法。
第三,加强“互联网+”发展新时期的监管创新。在“互联网+”时代,新业务普遍具有融合特征和多重属性,自然与现行规则产生碰撞。在管理理念上,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管理体制上,应当形成及时、高效、协同的部委间联动监管机制。在管理举措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放宽融合业务准入门槛,形成新老产业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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